东莞刑事律师讲述 屈某隐瞒已婚事实,伪造身份、学历诈骗
时间:2023-02-01 13:50:17隐瞒已婚事实,伪造身份、学历、结婚证,以恋爱结婚的名义诈骗15年,共诈骗46万余元。1月29日,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涧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,判处被告屈某有期徒刑9年,并处罚金9万元,责令其退还经济损失46万余元。接下来将由东莞刑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,具体情况赶紧跟着东莞刑事律师一起来看看吧!
1997年,唐女士作为高级审计师,事业有成,但爱情失败。她通过婚介所认识了在“市人大”工作的屈某。屈某自称毕业于同济大学,是著名经济学家的关门弟子。目前,他正在为省厅局级干部选拔考试做准备。
自我激励和公务员就像为自己量身定做一样。唐女士和屈某的关系迅速升温,确定了恋爱关系。屈某在“选拔”到省委后,经常工作到半夜,更难见面。每次唐女士去省会出差培训,她都能在省委院子里找到屈某,所以唐女士从来没有怀疑过屈某的工作。
屈某向唐女士提出结婚,称她已在省会为唐女士办理户口。由于她是省委书记的秘书,她忙于公务,无法退出。她让唐女士给省委写一份结婚申请书。经省委办公厅批准后,她可以“特别批准”办理结婚证,而无需到场。唐女士相信这一点,提交了申请,获得了“特别批准”的结婚证,并与屈举行了婚宴。
婚后,屈某先后以晋升、深造、家庭生病、买房、迁户口等理由向唐女士借钱,唐女士深信不疑。
直到2013年,唐女士无意中发现屈某为自己购买的商品房子虚乌有,于是去婚姻登记部门查询,得知自己的结婚证是伪造的。
两人恋爱结婚15年,唐女士及其家人先后拿出46万多元帮助屈某,多次要求失败后两人分手,至此案发。
经审理,法院发现屈假借婚姻诈骗。屈所说的名校学历和工作身份都是伪造的;他向唐女士借钱的理由都是谎言。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,屈已经结婚多年,生了一个儿子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屈某骗取了15年,受当时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,两人在一起生活过程中支出复杂,大部分消费没有电子记录,欺诈金额是案件处理的重点。唐女士作为一名专业审计师,在日常生活中有良好的会计习惯,但账簿不能单独作为解决案件的依据。考虑到基于信任关系的爱情和婚姻关系,法官不能要求每个收支记录保存详细,在确认唐女士提供的账簿没有补充、伪造后,结合屈供述、银行凭证、银行交易流程、购物收据、微信聊天截图、证人证言等多种证据,综合梳理145笔涉案资金,最终确定欺诈总额超过46万元,然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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